吴亮律师
解析:
在司法程序中,刑事拘留传唤具备强烈之强制性质,主要针对尚未受到监禁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依法强制他们到场且接受调查询问。相比之下,传唤则作为一道通知程序,并不带有强制意味。通常而言,拘传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的运用环境更为紧迫,当被传唤者以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场时,才会采用这种手段。相较之下,传唤的执行尺度更为适当,犯罪嫌疑人可根据自身意愿决定是否应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概括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刑事拘留就像拉弹簧一样,具有很强的强制力,就是让那些没被关起来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必须去警察局接受询问。但是传唤,它只是个通知,没那么强硬。当传唤了别人却不肯来的时候,才会用上拘传这种方法。相比较而言,传唤变得更加自由了,犯罪嫌疑人自己决定到底是去还是不去。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你可能不其实刑事拘留和传唤这两个东西有点儿像兄弟俩,虽然它们看起来长得很不一样,但实际上都是为了让那些还没被关进监狱里的嫌疑人和被告去警察局接受审问的手段。不过,拘留这个哥哥比弟弟传唤要厉害多了,它有一定的强制力,就是必须得把那个被传唤的人叫过来。但是传唤就只是个通知,没有那么大的压力,就像是告诉人家“你来一下”那样。而且,如果那个被传唤的人找不出什么好的理由不来的话,那警察们就只能用拘留这个哥哥了。相比之下,传唤就显得比较轻松,因为嫌疑人们可以自己决定到底要不要来。